官方微信     无障碍    长者专区     智慧政务    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专题专栏 > 政务五公开专栏 > 结果公开 > 正文
云安区率先实现所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年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

  2022年,云安区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部署要求,全力推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攻坚行动,将“政企村共建”生态养殖小区、“自然资源+”项目作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两翼”,在“建机制、摸底数、定方案、强保障、抓项目”五个方面下功夫,实现2022年底全区所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年收入达到 10 万元以上的目标。

  建立组织领导机制。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党政“一把手”主抓的重点工作,成立以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纳入各镇党委、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激励党员干部在发展集体经济中担当作为、攻坚克难。

  摸清资源资产底数。由组织部、财政、农水、统计等部门人员联合深入到全区105个行政村进行全方位把脉问诊,全面摸清家底、掌握存在问题、梳理发展有利条件等,为有针对性开出“处方”提供现实参考。对近3年的收入台账进行核查摸底,制定“一村一策一台账”。上线云安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整合村集体现有的“三资”,目前,摸查资源性资产6316个,完成率129.37%;经营性资产487个,完成率380.47%;非经营性资产4131个,完成率108.80%;租赁发包合同1192份,完成率达210.97%。

  制定系统工作方案。云安区先后出台“两方案一办法”,《云浮市云安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攻坚行动方案》《云浮市云安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统筹资金专项收益分配方案》《云安区村级集体经济专项收益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在全市率先出台的收益使用管理办法规范收益资金使用:“做到三个不”收益资金不低于50%用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可优先投入区级发展经济项目,也可用于投资其他优质发展项目,或发展种养产业、兴建商铺等经营性固定资产等;不低于30%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发展乡村振兴事业;不高于20%用于补充村级办公经费。明确“八不准六严禁”,确保收益资金不出现“花光吃光用光”现象,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助推发展镇域经济。

  统筹做好要素保障。由区国资中心和区供销联社下属公司共同成立了云浮市云安区安农农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云安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平台公司,7个镇统筹村集体均成立收益分配主体。对“政企村共建”项目建设用地、立项、环评等环节审批开辟“绿色通道”。统筹整合驻镇帮镇扶村资金8514万元、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专项资金1200万元,融资1700万元合计11414万元用于“政企村共建”项目。

  聚力抓好项目建设。选准“政企村共建”的发展路子,充分挖掘整合各类资源,探索出“政企村共建+N”多种模式,最大化利用各类资源,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政企村共建”项目共占地 116 亩,投资总额 3700 万元的生态养殖小区、“分红+固定收益”的“自然资源”+项目,助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逆势跑出“加速度”。截止2022年底,云安区105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全部实现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以上,完成率100%。

  村域资源“活”起来了,集体经济“壮”起来了,群众腰包“鼓”起来了,云安区将继续以高质量发展带动农民群众共同富裕的美好愿景成为生动现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云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主办: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云安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ICP备案号:粤ICP备10002912号-1    网站标识码:4453230007   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码:4453030200001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